10日,“歲月”號客輪沉船事故公審現場 供圖/IC6月10日,“歲月”號船長李俊錫被押送前往法院 供圖/IC
  6月10日,韓國“歲月”號客輪沉船事故迎來首次公審。以“不作為殺人”等罪名被起訴的船長李俊錫表示在沉船事件中只存在“過錯”,但並不能承認“過錯”以外的刑事責任,希望法庭重新審視對自己的起訴罪名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問題。
  據韓聯社6月10日報道,韓國“歲月”號客輪沉船事故於當地時間下午2時首次開庭審判,案件在韓國光州地方法院開庭,15名被告船員全部出庭。船長李俊錫以“不作為殺人”等罪名被起訴。但李俊錫在10日下午的第一次公訴審理前準備期間通過自己的律師向法庭表示,否認自己的殺人罪和殺人未遂罪等嫌疑。
  跑路船長被斥“禽獸”
  據稱,“歲月”號沉沒時,船上共有船務人員29人,其中22人生還,生還船員中15人是負責船隻航行的航務人員,另7人為廚師等其他服務人員。報道稱,今年68歲的船長李俊錫和3名高級船員被控謀殺,最高面臨死刑,2名船員被控棄船逃跑最高面臨終身監禁,另外9名船員被控瀆職,也將面臨一定年限的監禁。李俊錫出現時,現場人群向其怒喊“凶手”。據稱,出席庭審的遇難者家屬高舉橫幅,上面寫道:“你不是人,你是禽獸。”
  法院為李俊錫調配的法援律師在審理前準備階段向法庭表示,事故發生後,李俊錫已經儘量履行了當時情況下所允許進行的救援措施,船嚴重傾斜之後他並沒有辦法進行進一步的救援舉措,在這種情況之下他選擇逃生並獲救。李俊錫的法援律師還特別強調,希望法庭重新審視對李船長的起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問題。
  李俊錫的律師還解釋道,事故發生後李俊錫的尾椎骨受傷,他已經盡全力進行救援,並且他當時是駕駛艙內最後一位被救人員,所以法庭稱李俊錫故意致全體乘客於死地的說法令人難以接受。李俊錫自己也有兒女子孫,他與全體乘客並無宿怨,所以並不能認定李俊錫的逃生是故意致乘客們於死地。並且,李俊錫在獲救之後,每每聽聞乘客遇難或失蹤的事實之後,他本人在教導所也同樣受著煎熬。
  被告面露笑容引憤怒
  報道稱,由於沉船遇難的很多乘客是韓國安山檀園高中的學生,因此在庭審現場旁聽的不少人來自當地。一些遇難者親屬和檀園高中的學生在庭審現場不時抽泣,而當受審船員出現在3名法官面前時,聽眾席上的人們發出了嘆息和哭泣的聲音。
  而當一名被告臉上出現笑容時,在場人員頓時爆發,法官隨即要求被告對死者表示出應有的尊重。另有一名法官要求觀眾席保持安靜,在表達了他的哀悼後,他稱被告有權作出自我辯護。
  報道稱,在案件開庭前,一名沉船遇難者家屬委員會的代表宣讀了發給記者們的一份聲明,該聲明稱家屬委員會要求法庭對15名被告船員進行“嚴懲”。“這些船員本應該救助乘客,卻自己首先逃離,他們害死了乘客,還傷害了眾多家屬,破壞了社會最基本的信任。”
  截至6月9日,沉船事故造成的遇難人數升至292人,仍有12人下落不明。
  本報綜合消息  (原標題:韓沉船事故公審 船長不認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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